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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备案应列示佣金上限 实现销售激励

发布时间:2023-08-24 16:50:51  来源:互联网 游览:
  8月23日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日前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通知》对费用假设、费用结构、佣金费用支付、产品备案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在银保业务高速增长且产品换挡转型阶段,此举可进一步规范银保业务的发展,促进行业合规展业、良性竞争。
 
  细化完善费用结构
 
  《通知》明确,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应审慎合理确定费用假设,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发展水平、盈利状况、管理能力等细化完善费用结构;鼓励各公司探索佣金费用递延支付,通过与业务品质挂钩,实现销售激励的长期可持续性。
 
  在产品备案方面,《通知》明确,各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在产品备案时,应按监管规定在产品精算报告中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并列示佣金上限;应据实列支向银行支付的佣金费用,佣金等实际费用应与备案材料保持一致;对于已备案的银保产品,应于8月31日前补充报送费用结构和佣金上限等内容。
 
  减轻渠道成本压力
 
  银保业务是保险公司重要的业务销售渠道之一,主要合作模式为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获取保费收入和客户资源,银行基于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替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从中获取手续费和佣金收入。近年来,银保业务正成为拉动人身险公司保费增长的主力。
 
  然而,在银保业务强势增长背后,渠道成本增加对保险公司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保险公司渠道费用投放激进,导致实际费用高企,无形中加大费差损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减轻渠道成本压力,促进银保业务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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