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资讯]张先生的奥迪Q7出了剐蹭的小事故,后保险公司定损8万多元,这样的价格放在普通车上着实不便宜,但作为一台进口车,事主张先生也没有太多疑虑。只是保险定损单里出现了一个报价5万多元的车灯,实际上车灯在剐蹭事故中并未损伤,张先生虽然感到疑惑,但仍然对4S店充满信任,并未提出质疑。大半年之后,张先生在维修记录中看到了上次的总维修费用仅有1万多元,而剩下定损的不到7万元到底去了哪?是否进了4S店的腰包?
● 小剐蹭事故,4S店员工代办定损,定损金额高达8万多,未损坏的大灯被定损5万
张先生驾驶的2019款奥迪Q7 55TFSI技术型在今年2月3日出险,张先生出险的时间,恰逢春节期间,所以拖到了节后上班的2月7日办理相关定损手续,给张先生定损的是4S店的员工,代为给保险公司定损。
『2019款奥迪Q7 55TFSI技术型』
根据4S店拍摄的车辆检测照片来看,车辆右前脸、右前翼子板、右前轮等处均有不同程度的剐伤。保险公司的定损记录显示,该车定损换件金额为82534元,其中,定损最贵的配件为右前大灯总成,定损价格为50254元,其次是前保险杠,定损价格为13086元,之后是右前翼子板,定损价格为6220元。
『张先生的奥迪Q7检测照片』
检测照片中,右侧翼子板损毁最为严重,翼子板基本上全部发生了变形,并且多处漆面剐伤,轮眉损坏,确实存在更换的必要性。保险杠仅仅是右前侧有漆面剐伤的痕迹,右侧车轮轮圈,也可以看到明显的剐蹭痕迹,不过,车辆右前大灯没有破损,依然可以正常点亮,并且也没有看到可见的剐伤痕迹。
『张先生的奥迪Q7右前大灯检测照片并未看出明显损坏』
定损手续办理一切顺利,定损单据出来后,张先生唯独对右前大灯的定损有疑虑。张先生表示出事故当天检查过右前大灯,没有任何损伤,但不知道为何要给定损?定损的4S店售后人员表示,右前大灯后面有个洞,因此需要更换。尽管张先生对此有疑虑,但也没有多想,想着4S店应该不会作假,就没再追究。
● 张先生意外发现猫腻,4S店:配件是真货,但不是原厂件,怕被罚款希望求和
张先生的车随后也被4S店修好,在事情过去大半年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张先生在一次准备做大保养前,想查看上次的保养记录,就下载了一个一汽奥迪的App,随后张先生发现了上次春节期间4S店录入厂家的维修记录,上面显示维修金额为13863元,与之前定损的金额82534元差了68671元,那么这68671元的花费到底去哪了呢?在张先生提供的4S店维修记录里,之前定损单据中最贵的右前大灯总成,在维修单里也并未出现。
『张先生的奥迪Q7定损金额为82534元,点击图片看大图』
张先生觉得4S店在其中搞了猫腻,因此直接给一汽奥迪厂商400客服拨打了投诉电话,投诉马上起了作用,4S店随后联系张先生进行沟通。张先生表示,商谈过程中,4S店售后人员称,最贵的前大灯组是真货,有海关报关单,但确实不是奥迪原厂进货的,也就是说前车灯是副厂件。4S店售后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奥迪原厂的配件进货很贵。这一说法,随后在一汽奥迪厂商400客服得到证实,说4S店有两套系统。
『张先生在奥迪App上查询到的维修费用为13863元』
张先生认为,4S店以副厂件顶替原厂件,这就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欺诈行为应该退一赔三。张先生向4S店提出了赔偿诉求,并希望至少可以得到2.5倍的赔偿。4S店因担心厂商罚款,可能会面临十几万的惩罚,于是找张先生求和解,并希望张先生可以将在厂商的投诉撤销,并同意张先生的诉求,称会让张先生满意。
在张先生撤诉后的十几天后,4S店又变了口气,称张先生的车是公车,因此不适合退一赔三的相关法律。张先生称自己的车是个人生活用车,只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并非经营用车。
『张先生给出的结算单』
随后张先生再次将4S店投诉至厂商400客服,但这次投诉之后,4S店没有再理会张先生的诉求,厂商客服和4S店都没有再给出后续的赔偿方案,仅仅称可以给更换相关配件。张先生表示,“后续加起来打过十几个投诉电话,厂商更像是传话筒,开始还有回复,后来连回复都没了,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任何问题。”
两周前,张先生又将此事投诉到长沙市政热线,11月21日,长沙市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张先生打电话称,4S店有调拨单,可以证明给张先生更换的配件不是副厂件。张先生称,监管部门之前从未给自己拨打过电话,也未进行过相应沟通。但上周五,张先生收到4S店售后人员微信,“工商部门已经介入,后期会约谈双方,请知悉!”张先生对相关的调查环节产生怀疑,因为没有人对受害者进行相关问询。
目前,4S店只承诺给张先生更换存在疑虑的配件,但不给予任何赔偿。张先生本人的诉求,则是能按照保险定损的配件进行相应更换,同时,4S店对于欺诈行为应做到退一赔三。
● 相关从业者:4S店确实存在非原厂渠道购买配件的潜规则,不会告知消费者
相关4S店从业者表示,4S店维修肯定是要使用原厂授权的配件,但目前有些4S店确实存在行业潜规则,即一种是从正规渠道订购授权原厂配件,另一种是从非原厂渠道购买配件。虽然厂商明确要求4S店必须从厂商进货配件,但4S店每年都有配件采购指标,有些指标达成差不多,或者原厂配件订货周期太长,4S店就会考虑从外面采购,4S店会有一个固定的外采合作渠道。但是,4S店通常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哪些会是原厂配件,哪些不是,事实上这些都是不合规的。而消费者通常都会认为,4S店提供的就是原厂配件。
『图片仅为示意,与案例无关』
同时,在定损的时候,保险公司会给品牌授权4S店的配件和维修价格都更高,明显高于普通修理店,为的就是能够支付原厂配件的相关费用,毕竟原厂配件的价格更高,而4S店维修使用非原厂配件,无非是为了多挣钱。4S店如果给保险公司代办定损业务,也是不合规的。
● 律师:存在涉嫌消费者欺诈行为,法院诉讼将是最好的办法,可以调取有力证据
相关律师表示,奥迪4S店的操作存在多处疑点,定损中看到的一些配件,在维修单里没有见到,这已经直接涉嫌消费者欺诈行为。4S店称,张先生的车是公车,所以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所有公民,无论公与私,都不影响消费欺诈这个定论,公司同样是消费者主体。地方立法机关几乎一致认为,单位也是消费者权益立法保护的主体,4S店的说辞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
『图片仅为示意,与案例无关』
律师建议,张先生如果去相关部门调取证据,中间任何环节被不专业的人认定错误,都会导致张先生无法实现自己的主张。对于张先生解决处理此事的最捷径办法,就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让法院介入,这样4S店作为被告就不得不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4S店继续作伪证,那么4S店可以直接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对4S店进行依法判罚。如果4S店举证真实,法院认定不存在副厂件换原厂件的情况,维修单上的项目与实际出险定损评估相符,那么可以判定4S店不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图片仅为示意,与案例无关』
张先生此前表示,有与4S店员工对话的录音等证据,但法院在判决时,除录音证据外,还会综合其他证据来进行判定。律师表示,法院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纠纷的主要裁定机关,可以实现最高效率和最权威的一站式争端解决效果,尤其是时间拉得比较久远,中间双方又各执一词,法院诉讼来解决最有效。
* 注:本文选择的案例均为典型案例,与案例投诉量无直接关系。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文中真实案例中的车主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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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最后:
保险出险维修,虽然不需要消费者出任何费用,但并不代表可以大意,往往中间存在暴利潜规则。消费者在维修前,还是应当确认好相关的维修项目,配件情况等信息,并索要维修单据。小毛病大修,小损伤直接换全新配件,使用非原厂配件都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使用非原厂配件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如果是自己全责,出险费用也可能会影响到第二年保费。所以,提醒消费者,还是应当提高警惕,避免易疏忽环节出现纰漏。